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,广泛征求社情民意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现就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时间及内容
调查时间:截至2022年12月31日。
调查内容: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二、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
调查对象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
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。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分单选题、多选题两种类型。
三、调查方式
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开展。请调查对象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(如下),选择“关注公众号”。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,选择“政府履责情况调查”,进入问卷填答,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(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),选择相应问卷填答。
(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)
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宣传力度,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与问卷调查,坚持实事求是,提高调查实效,杜绝虚假填报行为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